26号被我同事带两个陌生人从家里叫出去殴打,起因是他在单位和其他同事打架我们几个拉架,现在对方不同意何解需要公了,像这种多个电话以威胁形式叫出去故意打人,可以告他寻衅滋事吗,最多可以怎么处罚呢,有的人说认识的不能算,陌生人才算寻衅滋事,是这样吗,额头有两厘米以上外伤,手臂有外伤,如果公了怎么赔偿呢?目前住院中,另外被打过程中衣服都是血,这些也会赔偿吗
2025-05-10 19:07首先,您描述的情况涉及严重的暴力行为和人身伤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并联系警方进行调查。 关于您的疑问,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一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同意调解并且双方达成协议,则可能不会构成犯罪。 对于您的身体损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在赔偿请求书中,应详细列出您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例如侵犯了隐私权或诽谤他人,您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