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重婚罪怎样才算危害严重
2019-07-12 16:04法律专家建议 为打击“包二奶”现象 应放宽“重婚罪”界定 (香港讯)广东省家庭问题学者和法律专家呼吁当局修改《婚姻法》,放宽对“重婚罪”的界定,藉以加强打击社会上严重泛滥的“包二奶”问题。 《星岛日报》报道,为遏止日益泛滥的“包二奶”现象,广东省专家建议当局放宽《婚姻法》对重婚罪的认定条件,“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比较稳定地共同生活,就足以构成重婚罪”。 4月28日是新《婚姻法》颁布四周年纪念日,广东省妇联举行新婚姻法实施问题研讨会。专家均认为,现在《婚姻法》对重婚罪的界定过于严格,和现在社会实际情况有距离,对打击“包二奶”社会问题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 专家指出,现行法令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的认定,要看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包括是否举办婚礼、是否以夫妻自居等),但在现实生活中,要举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困难重重。尤其是按照高院指导意见“有配偶者与他人需持续、稳定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才构成同居”,这对当事人举证构成严苛的要求。 对此,专家建议放宽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标准,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有相对固定住所、较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有规律地发生性行为)或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足以构成重婚罪。即使无法认定重婚,也可认定为婚外同居,不应以共同生活时间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