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前男友分手已经快半年了,在未分手前我们曾一起同居,家中的家具电器几乎是由他购买,现前男友要求我退还他所有东西并称他有购买时的收据,我不想给,因为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如此小气并且东西一直放在我家中,在此期间我有使用所有东西,现在前男友说会像法院告我,请问这种成立吗?如果成立我家面临什么样的判决?
24天前您好! 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和前男友之间存在财产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对方有权利要求您退还物品,并且这些物品是您的,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了债务或共同财产,则可能需要协商解决。例如,如果你们共同购买了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或者共同支付了家庭开支,那么这些财产应该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另外,如果前男友声称拥有购买时的收据,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有权要求你退还物品。通常情况下,只有当物品属于个人所有时,才有可能要求对方退还物品。因此,建议您与前男友沟通,了解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决定。 最后,如果前男友真的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将这一情况告知您的家人或朋友,寻求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