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的房子是2013年01月11日至2013年01月31日交房,按照合同应该是交房90日内把房产证交到我手中,可是现在因为一些问题,开发商不能把房产证办下来,我想请问一下,现在2017年07月29日还在起诉的时间规定吗
2024-12-04 01: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交付后九十日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您购买的房产在2013年1月1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交付的情况下,如果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办理产权登记,那么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起诉时间”,通常情况下,法院受理案件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如果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正在等待判决结果,那么这个期间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不过,具体是否属于“起诉时间”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