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一房屋,土地是舅舅赠的,房屋是受赠人出资建的,由于土地是舅舅的名字,所以办理的产权证是舅舅的名字。但舅舅亲笔写的赠与书说明了此事实,赠与合同公证书也写有“该房屋是我的外甥出资所建”,现过户,把名字变更为受赠人的名字,请问: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019-06-26 20:2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2019-06-26 20:22:3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247今日律师解答 46752

相关推荐
行政案件夸年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年号和顺序号如何确定?比如2017的案件,直到2018年才办理结束,处罚决定书上年号是写2017还是2018?顺序号是根据2017的还是2018年的顺序号编写? 1回答
用人单位拖欠了三年多的社保未缴、工资拖欠,现用人单位还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可以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吗? 1回答
不动产被法院查封,当事人起诉如何处理 1回答
二十前有吸毒案底现在警察找我干嘛 1回答
申请要求原告自行申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回答
法院强制执行财物保管多长时间 1回答
公安机关办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哪些法律条文适用关于回避 1回答
回收啤酒瓶套膜后用合法吗 1回答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诉讼时效 1回答
离婚小孩一岁内能判给母亲吗父亲给抚养费吗 1回答
12315投诉商家会怕吗 1回答
你好 有时间吗 我想咨询点问题 1回答
报名恒企才三天能退学费吗? 1回答
您好,我工作四年零一个月,公司因为效益不好要辞退我,那算无故辞退吗?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当天通知当天辞退要给辞退金吗?试用期没交保险要补交吗?年底的奖金直接打在卡上,卡上显示的是工资,那辞退时怎么算 1回答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人员。2010年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至今。期间连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期劳务派遣合同,之后便连续顺签合同了。今年用人单位以便于管理为由将我变更至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之前即未与我本人协商也未经我本人同意,只是让我重新办理银行卡要不无法开资,于是我便重新办理了银行卡,一月份开工资时发现更换了新的劳务派遣公司。今年五月中旬用人单位人资部负责人通知六月份不用来单位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