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子在我们这里的学校教师子女享有优先入学,择班,无条件复读等特权这样的校规合理合法吗?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身体状况及其他因素为由,歧视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因此,学校的这种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是不合理的。家长应该要求学校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并且尊重每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需求,提供公平的教育资源。如果遇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