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农村的,我爸,我大伯和我爷分家的时候,我大伯搬出去了,村里给他们家划的有宅子,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大伯的名字。而我爸爸住的是我爷爷的宅子,名字是我爷的,农村的宅基地不等变更姓名,也没有房产证,所以我爸名下也没有房产,如果我爷去世后要立遗 嘱把他的老宅子留给我大伯家的儿子,这样的遗嘱成立吗?如果成立那村里是不是要给我爸重新分划宅基地?
14天前关于您的疑问,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基于法定原则,即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人才有资格继承遗产。在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如果您想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部分财产留给您的大伯及其儿子,那么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宅基地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并且不能随意转让给个人。因此,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无法通过遗嘱等方式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 最后,关于您提到的“村里是否需要重新划分宅基地”这个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宅基地存在争议或者使用情况不符合当地的规定,村里的确可能会考虑重新划分宅基地以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当地的宅基地管理和使用规定,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