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检察院通知请不请律师是什么情况
2025-06-08 13:5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因此,如果你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果不需要聘请律师,你有权选择自行辩护。在任何情况下,你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权,有权拒绝回答关于案件细节的问题,以及有权随时要求会见律师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建议。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疑虑,强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