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老公在2009年1月登记结婚,他在07年8月购买居房一套(37W),首付20W,余款按揭贷款10年(已在15年提前付清全款)。我想咨询我现在和他离婚后可以对房产提出要求吗?如按目前房价150W,我能拿到多少? 请给予答复为盼!
2024-12-29 16:58您好! 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丈夫于2007年8月购买了一套价值37万元的住房,并通过按揭贷款支付了剩余的10年贷款。如果您现在决定离婚并希望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结束,这些财产将被平均分配给双方。因此,如果按照当前的房价计算,您可能无法完全从房产中获得全部价值。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财务顾问,以了解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以及可能的法律程序。此外,考虑到离婚涉及许多复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最好由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一过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