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妻以打工为由,现已离家三年了。家中有四个子女和年迈七十岁的父亲,具了解她在外出轨并与他人同居。对家庭子女不管不顾,现长女读高一,次女读初二,长子读小学二年级,次子读幼儿院。全部独我一人承担,请问律师她这种行为是否有法追究。该向单位起诉,盼律师伸出支助的手,回复我的问题为感为谢!
2025-08-04 07:47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法律保护的问题。在您的情况下,您作为唯一的家庭成员,需要考虑如何维护家庭成员的权利,并确保所有家庭成员都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妻子离开家庭且不履行赡养义务,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照顾家庭中的角色上遇到了困难,建议您及时与家人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情况严重,您也可以寻求社会服务机构或政府部门的帮助,如儿童福利机构等,他们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