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理由:原告在2014年11月经人介绍在(被告丈夫的公司)合肥泰安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工作,2017年2月2号收到被告电话骚扰,诬陷说我破坏她家庭之类的话,还说通话记录太多就是证据。我当时就好言解释是工作需要,请她别误会,可被告还是不断的发信息骚扰!原告不想卷进别人的家庭矛盾中所以在2017年2月中旬就辞职了。之后被告还是不断的发骚扰短信N多条,因此,在近9个月里原告被被告弄的得了抑郁症,整晚整晚的睡不着,每天要靠吃精神药品来维持生命的极少睡眠!2017年9.11号和10月份,被告匿名在安监局网站毁我名声,对我进行诽谤污蔑,并把我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放在网上!
2025-02-17 13:05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您遭遇了骚扰和诽谤的情况。这些行为已经给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心理压力。 首先,您的情况属于隐私权受到侵犯的范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其次,您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这表明您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与骚扰和诽谤相关的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 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的事件经过,以便警方介入调查。 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通过专业的心理辅导缓解情绪和压力。 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司法保护令以防止进一步的骚扰和诽谤。 请记住,您有权为自己发声并寻求正义。希望您能够尽快恢复健康,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