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5个月 男方不负责任 不出抚养费 女方带着孩子一直在父母家生活 怀孕期间男方曾踢过女方肚子 女方报警过 怀孕期间检查费都是女方自己出 婚后男方父母给买了车是给我们的 女方父母也出过钱 男方直接把车户主写他母亲名字 防备女方 女方现在哺乳期5个月想起诉离婚
2024-07-19 13:04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女性享有特殊保护。在处理涉及哺乳期妇女的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身心状况和权益保障。 首先,关于男方不负责任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则男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义务。若未达成协议或法院判决,男方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其次,关于男方曾踢女方肚子一事,这可能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如果确凿存在并导致伤害,那么男方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再者,关于怀孕期间的医疗费用,通常由男方承担。但是,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男方曾实施家庭暴力,可能存在一定的经济困难,因此可能有部分医疗费用可以申请补助或减免。 最后,关于男方父母为夫妻共同购买车辆的情况,如果该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并且女方已生育子女,那么该车辆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配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总之,对于涉及到哺乳期妇女权益的案件,应尽量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