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住院 只有皮外伤 派出所要求出院后拿材料再做法医鉴定 请问出院后皮外伤好了 还能鉴定吗
2025-08-02 07: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对被害人进行人身伤害鉴定,应当自受案之日起3日内完成。但是,在案件侦查终结前,如果需要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可以先行恢复侦查,并由作出决定的机关重新制作决定书。 因此,如果您已经完成了医院治疗并认为自己的皮外伤已经痊愈,那么您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会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将结果通知您和相关方。如果再次鉴定的结果与之前的结论不同,您有权提起上诉。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