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数额可以协商吗
2025-05-16 23:29《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中无人员伤亡,且事故各方对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赔偿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