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安徽的 离婚带个儿子5岁(和前妻没领证)。今年准备我们在他老家买套房 我们没结婚 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还有假如买房的时候没加我名字 结完婚之后再加 到时候财产是怎么分的呢(房子付首付给要还房贷的)
21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无论是否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男朋友购买房产时,即使未将您的名字加入其中,该房产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们打算离婚,并且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平均分割。这意味着房产归你所有的一半以及按揭贷款中的部分份额,应该由您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如果您决定购房并希望将其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建议您事先与男朋友沟通,了解他的意见,并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或增加额外的条款来明确产权归属。同时,也应考虑到可能产生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