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退侦后刑大又去逼供当事人是否合法
10天前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的“退侦”是指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和调查。如果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处理的案件,在后续过程中再次要求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这通常被认为是不合法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有权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或提起公诉。因此,如果案件已经经过一次退回侦查机关处理,再次要求进行询问或其他强制措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处理的过程中,如果侦查人员继续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可能会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作为辩护律师,我建议您及时与律师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请尽快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