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不予追诉的情形有哪些
10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情况均属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如果发现上述情况时,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并通知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同时,应当在3日内将相关材料送交原审查起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