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婚姻关系,未办理登记手续,男方给女方花的钱,属于自愿,本人需要承担退还吗,
18天前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给予另一方财物,并且双方对此无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表明该财物应归另一方所有,否则一般不会被认为构成财产转移。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男方给女方的花费可能被认为是自愿的赠与行为,而非财产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需要返还这些款项取决于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要求或者合同中的明确规定。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