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2008年受伤,现在离职是怎么赔偿工伤费有那些补偿
2025-04-06 14:05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在2008年受伤后获得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您的伤情等级计算,最高可达37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各地规定,具体金额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误工费。按月发放,直至劳动能力丧失或者退休。 其他相关费用。如辅助器具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赔偿金。如果存在其他损害,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数额需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法院认定为准。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