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在09年进行新农村建设,经省批准宅基地,土地没有给我们造农宅,6年后未经复批,采用原来造宅地批文立项,改变规划,建造镇医院迁建,用地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区国土发文,市政府专管签名。
2025-04-27 02:5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可能未得到合法的批准。 该地块已被用于其他用途,并且已获得相关的政府许可。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途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