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沈阳人,二婚在锦州,我个人出资买了房子,24万,房照是我个人名字,当时购房时,男房写弃权声明,我们协议离婚是也是无财产无外债离的婚,离完婚后,他反悔了,不倒房子,还说是他妈买的,努力找证据,想要房子,成立吗?还有,我没离婚时房照更我女儿的名字了,我和他离婚后,我把房子又更回我我名字了,我这房子和他没关系,他能赖去吗?他凭啥去法院起诉说房子是她妈买的?
2025-05-21 16:18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情况通常需要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在这种情况下,您已经证明了该房产属于您个人所有,并且没有其他共有人。 至于您提到的女婿提出异议并要求分割房产的问题,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房产所有权或有其他有效的约定,则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女婿的诉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如果您认为房产是由他人购买的,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可以询问女婿是否知道该房产的具体来源,或者是否有任何文件证明该房产并非由您所购。 最后,如果您对诉讼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