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一所房,合同上承诺的14年年底给房产证,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音讯,也没有任何补偿。而且,还要求年年要交物业费。 现在我们这的居民用电都是0.56,他们还收费0.94一度。在没有收到房产证之前,我不想交物业费,请问这些他们都触犯了什么法律内容呢
2025-02-26 03:15首先,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付给您,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房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登记手续。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证,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您的权利并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关于物业费用,物业管理服务属于民法中的提供劳务的行为,物业公司有义务为您提供合理的物业服务。如果您认为您有权不支付物业费用,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但请注意,未经合法授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最后,关于居民用电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如果您对电表读数存在异议,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进行申诉或投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物价局反映这一情况,以期得到公正处理。 总之,对于上述问题,建议您先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收集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