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家有三个兄弟,但已分家,其中大哥失踪二十几年,大嫂单方离婚,并没有告知家属,十多年后,拿着房产证找上门要钱,但其中的小儿子得,她们都没有赡养老人,甚至老人死去都没有回来看一眼,都是小儿子独自全部处理好的,没权享受老人的遗产,而且大嫂已经离婚并嫁人十几年了,已经不属于这个家,没权再来家里拿什么,想问,大嫂还有权享受家里的东西么?哪怕她还拿着房产证(宅基地)
2025-03-07 09:38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家庭成员去世,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是被遗赠人之一,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 关于大嫂是否有权享受家里的东西的问题,这取决于她是否符合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如果一个人不符合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即没有亲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下,他或她通常无法继承遗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子女因意外死亡等原因导致财产继承人丧失资格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法定继承人是否有权利继承遗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总之,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与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以获取更准确和专业的意见。同时,也建议您关注当地的法律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