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房子是我母亲卖了房子给我买的,婚后买的,我现在要离婚,能多分么?还有一套房子在南开区。两个车。
2024-08-08 21:1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因此,在您与您的配偶之间,所拥有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并且需要按照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对家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或具有特殊地位,则可能在分割时给予更多的照顾和考虑。 至于您提到的另一个南开区的房子和汽车,如果这些财产是您个人出资购买并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它们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个人所有物。在处理这类财产时,您有权要求将其作为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