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我丈母娘家拆迁的安置房,但是是以我老丈人的名义买的所有户头现在是我老丈人的名字。当时是以3800每平买的,现在估计值6000每平方。请问要是以后办房产证过户,我丈母娘要是非要把这差价补上,就是要补上增值的钱才给我办过户,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17天前您的情况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和继承权问题。在购买房屋时,您以自己名义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相应款项,但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交易,除非存在欺诈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如果您的丈母娘坚持要求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补偿,那么她有权这么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因婚姻关系等原因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时,另一方可主张对共有财产享有部分或全部所有权。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丈母娘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市场价格完成房屋过户。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激化矛盾。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