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商标属于女方但未变更商标注册人名字。商标所有权还属于女方吗?
2025-11-04 1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属于商标所有人所有,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转让其商标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商标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则该行为视为对双方共同财产的处分,并不影响商标所有权的归属。 因此,在您提供的情况下,即使商标登记簿上注明商标所有权属于女方,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更改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商标所有权仍然属于原商标所有人(即男方)。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