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有一个店是几个人合伙做的 刚开始我在店里面上班 现在我不在那上班了 现在撤股他们不愿意 不撤股他们份红也不给我 这件事您怎么看
21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到合伙企业的解散和股份分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如果你们的合伙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解散,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如何处理财产,并且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其次,关于撤股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协议会明确约定了股权的转让方式和条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股份被不合理地扣留,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例如,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如现金、实物资产等)支付剩余股份的价款。 最后,建议您与合伙人进行沟通,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冲突,有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