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块地是开荒的,在2015年底被政府征用,钱还没给,现在开发商要来开发,我们阻止。在这几年间找政府拿钱,政府刚开始说这块地不属红线内,不需要。到现在用到了,政府说是河道,不能赔偿,只能给果树钱。我说你们当时也是说好给多少少,也没说是河道啊,而且整条溪上次有十多户是开荒的,都给了啊!到底河道有没有补偿,八万多
2024-11-26 06:16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土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的土地是在2015年之前被政府征收并用于建设,且该地块在征收范围内,并符合征地补偿标准,则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如果您认为政府对于拆迁补偿的标准存在争议或者不符合实际,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当地的城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机构,申请重新评估和调整补偿方案。 此外,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记录、相关文件和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作为证明。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由于涉及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或律师寻求更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