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岁男孩,想吓同学,没吓到对方,却被他踢晕,当场抽搐,学校方面只简单让校医看过,未及时送孩子去医院,反而叫家长带孩子去检查,事后也不及时给家长看监控,学校方面是否应承担责任?对方打伤孩子,还趾高气昂,要求孩子在医院的检查费一人一半,这合理吗?就仅仅因为孩子吓了对方,这个责任到底该谁担?麻烦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2024-11-06 16:32首先,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伤害行为,那么学校方面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并且应当对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关于费用分摊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介入进行调解或诉讼。 最后,关于孩子的权益保护,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提醒您关注学校的管理情况,确保孩子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