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并告知如下: 1、本案定于2022年6月16日9:30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2、诉讼材料将通过短信+链接方式发送至你的手机,如需书面材料限你在收到本信息之日起五日内持身份证至本院B203办公室领取;3、在收到本信息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逾期不提供的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确定送达地址;4、承办法官为周明(18817135794),如需调解可联系原告方代理人周律师(电话:19896238133)如对本短信有疑问可拨打法院热线12368查询。
2022-05-25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