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调解书不履行可做证据重新起诉吗
2020-12-24 15:0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由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只限于财产。调解书既是民事判决、裁定之外的其他法律文书,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将其看作是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执行根据,由原审理法院或者与原审理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如果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就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