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离婚,离婚后他把我家土地落到我的名下,现在他又要回去,我能保留住土地产权吗?谢谢
2024-10-06 13:56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取得另一方的财产属于合法行为。如果您的前夫在您离婚时将共同拥有的房产或土地过户到您的名下,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要撤销这一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转移行为是有效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您提到的这种情况,即双方在离婚后对同一财产达成协议并将其转移到一人名下,可能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双方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定最终是否能够保留该土地的所有权。 建议您与前夫进行沟通,了解其意图和立场,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保留土地所有权,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所有权。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类复杂的法律事务。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