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在我们家这边借了差不多有20万,离婚后离婚协议有写他还,到没有规定期限,孩子抚养权在他那里,他家是福建的,我是贵州的,在我们离婚后的那一个月我才知道他和另外的一个女人已经生了小孩,我是3月1号离婚的,他3月27号就生小孩。我现在想去福建看我孩子。孩子现在是和他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他和那个女人还有他们的小孩一起生活,我想去把孩子接到贵州,他如果不同意,我悄悄的把孩子带走违法吗?
2025-03-16 12:03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想将您的孩子从福建带回家,并且不希望他同意这样做,那么这可能违反了一些当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监护权的规定。 在中国大陆地区,孩子的监护权通常由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决定,而不是一方单方面要求变更。如果孩子一直与他的父亲共同生活,且这个父亲愿意继续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那么他有权保留对孩子的监护权。 如果您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人民法院或相关政府部门,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纠纷升级的行为。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