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后我才知道他在外面生了一个小孩,我3月1号离婚的,他3月27他和另外一个女人的孩子生了,他把我能和我他联系的所有渠道全部拉黑,我联系不了他。我现在想孩子,想去把孩子接过来,现在我孩子是和他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他和那个女人还有他们的小孩生活在一起,如果我去接孩子他爸妈和他沟通他不同意。我悄悄把孩子接走违法吗,对于在在外面生孩子的事情属于重婚罪吗,我可以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2025-03-16 12:14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重婚罪,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只有行为人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而您所说的“在他外边生的一个小孩”并不是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形式。 其次,关于您的诉求,如果您想要接回自己的孩子并与之团聚,您可以尝试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这一目的,例如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将孩子归还给您。同时,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建议您尽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比如心理咨询师等,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一复杂的情况。 最后,关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被告方的行为给原告方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心理上的伤害,法院可能会考虑适当赔偿。然而,这种赔偿应当基于事实依据,并且不应超出合理范围。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尽可能地收集证据并遵循法律规定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