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给我感情不合,要求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8天前您好!如果您与伴侣感情不和,决定离婚,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婚姻证明。您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一份“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准备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书。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 请注意,具体所需证件可能会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正式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