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两车相撞,一方走了,事故科判全责,合理吗

2020-12-06 19:4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0-12-06 19:42:3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876今日律师解答 43046

相关推荐
我在网上买了一本书要拼单才能购买我买错了因为还没有拼单所以就应该退款的不发货结果今天他把货给我发过来了我叫他退款他还不退 1回答
二手房的个税谁来承担 1回答
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在工地干活脚骨折了怎么办 1回答
请问骗贷风险怎么解除,我就是银行卡输错了 1回答
非法集资钱可以追回来吗? 1回答
借出的钱跟工地做工的钱。收不到 1回答
打一巴掌要求拘留不和解 1回答
涉案金额6万,但责令退赔13万,合理吗 1回答
本人在乡下有一先祖遗留房产被霸占,怎样维权,房契也被偷 1回答
交通事故车方全责,但是无钱垫付医疗费该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1回答
被威胁恐吓导致多次轻生 1回答
两个机动车撞了,一个车逆行,谁的责任 1回答
二级轻伤害怎么判刑赔偿多少钱 1回答
分期乐逾期会被起诉吗真还不上怎么办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