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未经业主大会私自设立业主委员会,冒用委员会成员签名多年申请超40余万的维修基金, 没有用于修缮房屋
2025-10-11 19:06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咨询相关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涉及的问题主要涉及到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关于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设立业主委员会并冒充委员会成员签名,以及滥用该授权进行维修基金申请的行为,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可以收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的存在,并保留所有与之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 接着,您可以联系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反映上述情况,并要求其介入调查。 如果上述行为已经造成实际损失或者权益损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物业管理服务是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和监督的,任何一方不得超越权限行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有更多详细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更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