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彭州,因A在B夫妻做生意门口撒尿,后A和朋友与B夫妻发生争执打了起来,B在被人劝架中挣脱,A反作用力倒退被树绊倒导致小腿胫骨断裂,现如今已做完手术并修养了两三个月,现在评伤,是十级伤残。请问B该赔偿多少钱呢?
2025-02-16 23: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本案中A受伤的情况,如果法院认定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B作为侵权人的责任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A存在过错,则可减轻B的责任。 至于具体赔偿金额,需要结合A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一般来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可以直接计算出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及相关病历资料来证明。 此外,如果B在劝架过程中也受到伤害,那么这部分损失也需要考虑在内,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最终的赔偿金额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