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方)起诉离婚,已经判离,孩子判归女方,不服,提出上诉,主要原因女方没有正当职业,在基督教家庭教会,专事从事宗教活动,她们教会有从小给孩子上课,灌输宗教思想的主日学,恐对孩子成长不利,另外,判决书上写女方现在没有工作,准备出去工作。我是个体,有稳定收入,一直和孩子生活,男女都是40多岁,孩子是女孩,三周岁半。双方都是唯一孩子。请问我上诉有胜诉的希望吗,或者怎样才能争得孩子抚养权?
2024-07-18 19:20关于您提出的离婚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存在争议,可以考虑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您的情况下,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女方是否具备正常的职业能力和经济条件。 妇女在宗教信仰上的教育与影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否有负面影响。 首先,您需要收集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如对方的就业证明、工资单等文件,以及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女性无业证明等。此外,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家庭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成长环境、双方的工作情况、收入水平等方面的信息。 其次,针对女方缺乏正常职业能力的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要求女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信息,并且尽可能地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的居住和学习环境。 再次,关于女性在宗教信仰方面的教育与影响,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其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的潜在风险,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最后,为了确保最终的判决结果能够公正合理,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协助您进行上诉程序。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尽量达成共识,争取最有利于自己和孩子的判决结果。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