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公去世后我的婆婆二婚与高叔结婚,高叔是离婚的,有一女儿,未满十八岁,今年高叔脑梗死去世了,请问我的婆婆有义务给他的女儿继续给付抚养费吗?还有高叔生前在他的前妻那还有欠条,我婆婆也要还债吗?
2024-11-15 11:3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公公去世时没有遗嘱指定其遗产由子女或其他亲属继承,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您婆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由于您的公公已去世,您婆婆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她是否同意继续履行该义务。如果您婆婆不同意继续履行该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确认抚养关系解除,并要求终止抚养费用的支付。 至于高叔生前在前妻那里留下的欠款,这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高叔回避责任或隐瞒财产)。如果您婆婆同意承担该债务,她应该将其视为对丈夫的遗产的一部分进行管理。如果她不同意承担责任,那么这笔债务将由她的继承人负责偿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