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租房与房东签订合同说签到2018年12月31号 但是中途因为家庭情况于2018年9月25日退房 并且当时签订合同时交了1000元押金 但是房东现在不肯退换押金说我们违约没到指定日期就退房 当时收条里并没有写租完房才能返回押金 说的是退房后就会返回押金给我们 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回押金
2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8年9月25日提前退房并与房东签订了合同,并且当时约定在退房时会退还押金。然而,房东拒绝了这一请求,并声称您违反了合同条款,即必须等到合同结束日期(2018年12月31日)才能要求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选项。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房东进行直接的沟通,表达您的立场和需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能可以通过重新谈判来解决问题。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合理理由,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纠纷解决组织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介入调解并协助解决争议。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通常意味着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是否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支付记录、退房通知等,这些都可能对您的案件有所帮助。希望这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