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轮摩托右转弯出路口己经出去4米远,被后车追尾撞到了,推行二十七米远!交警判责任是同等责任,这合理吗?
2025-06-23 05:16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由于车辆在事故前已经行驶了约4米远,而事故后又推行了约33米远,总共大约37米左右的距离,如果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可以认为该段距离内,即从事故发生到车辆完全停止的过程中,车辆处于静止状态。因此,可以认定为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而非车辆本身的故障或机械原因。 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所以责任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而言,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闯红灯等),则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您的行为(如未减速慢行)造成的,那么您可能会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您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进行责任认定和赔偿。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