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事情只这样的:在婚前修的房子,结婚后政府开发把老房子拆了,拆迁合同上陪的房子只写了我一个的名字,我想问下如果要离婚女方有房产分吗?(婚前修的房子是我出钱修的)
10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配偶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该房屋是您在婚前单独修建的,但因是双方共同出资,则应视为共有财产。因此,在离婚时,该房屋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 不过,具体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例如,如果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您的名字,且你们已经共同生活多年或子女也出生在这个房子里,那么法院可能倾向于考虑您的权益;但如果房屋是通过贷款购买,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仅用于家庭生活的用途,那么可能会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 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