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 地点:西安。 时间:12年年底。 男女朋友时,男友用我的名字首付了一套房子。13年分手时男友口头赠与我。分手后贷款一直是我还。现在想分割这套房。 问题:请问他如果起诉的话在诉讼时效内吗?我有什么权利?
2025-10-20 03:03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均属于债的关系。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情况下,在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因此,如果您对购房款尚未偿还,且没有明确的还款协议或书面约定,则您的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双方存在有效的书面协议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该房产系男方所有,那么女方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对房产享有所有权。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