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没有居住证,可以起诉离婚吗?
回答数:653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被告未持有居住证的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并且已经分居满两年,则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够得到支持,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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