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离婚了,儿子八岁,归我。离婚时我们一无所有,离婚前我平时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男方是打死都不要孩子,我迫不及待想和他离婚,孩子就给我了。我现在平时身体不好,也有病,要吃药,孩子平时也没有人帮助我带,我现在平时就在家带孩子,也没有上班,也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现在我和娃儿的生活开支,都是借的钱开支的。我现在感觉亚历山大的,想去上班,孩子太小,放心不下。孩子现在跟着我,我也养不活,我们是协议离婚的,我能不能,把孩子重新判给他爸呀。他爸是工地搞装修的,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离婚时候,他也知道我没有那个能力养活孩子,他还是选择不要孩子。律师,麻烦你给我想一个办法,看能不能把孩子重新判给男
2025-09-29 09:27在您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需要考虑。首先,您已经与对方协议离婚,并且离婚时您的孩子被确定归您抚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请求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虽然您提供了关于自己目前经济状况的详细说明,但具体到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孩子的生活费用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评估。此外,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也需要考虑他们的感受和未来需求。 因此,在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变更孩子的监护权之前,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保护孩子的最佳利益。 最后,请记住,无论做出何种决定,都要考虑到孩子的长远福祉和社会责任。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