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号中午11点左右 我从辅路进入主路 其中辅路两车道 主路三车道多 路口长大约6 7米吧 我当时是非常慢的速度从路口转入最后一道,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我车头左侧大灯后面一点点,司机摔倒到第一道与第二道中的虚线处,摩托车摔到最左侧靠在左侧花圃上,当时摩托司机后脑有在滴血,我当时反应过来立马报警,让120立马过来,之后伤者住院治疗,28号我找交警开了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上写我主责(认定书日期25号 只有盖章交警并没有签字),说我过路口没有停车观望,对方是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我是小轿车),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应该主责吗?伤者基本正常家属现在还一直要求垫付,我可以都交给保险吗?
2025-08-06 03:1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认为自己应为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您对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鉴定或者提出异议。 对于您的赔偿问题,您可以先尝试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因为您提到已经找到了保险公司,并且双方也达成了初步的赔偿协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例如申请仲裁或者起诉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保持冷静和理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