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纠纷案件,未成年人高速驾驶摩托车载了3个人,包含其本人共四人,我方吊车在倒车,其骑车直接撞上,导致死亡,此案件已结且我方已赔付,但期间扣押吊车从14年至今(此车为经营用车),现车在停车场无任何保护致其已报废,申请法院赔偿!受害人张大虎申请财产保全,故扣押车辆,申请人应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一个月后保全到期,受害人张大虎并未提起诉讼,到期后法院未书面通知我方去取车,直至7个月后受害人张大虎才提起诉讼,请问此类案件申请法赔是否可行?
2025-08-06 04:33对于您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交通事故责任。首先,要确定这起事故的责任归属。如果机动车驾驶员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可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当得到赔偿。在此情况下,若吊车被损坏且无法修复,应计算相应的损失进行赔偿。 财产保全措施。在本案中,原告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确保了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此后,由于原告未能及时起诉,导致保全措施失效,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的问题。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在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时,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然而,在本案例中,保全措施导致的后果发生在保全期限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因此可能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解答。 总之,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协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维护自身利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