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三人想合伙开装修公司 我俩朋友表示ab表示 我负责公司活动策划 b负责市场 c负责设计 这样问题就来了 在装修公司市场跟设计两块都有提成的 活动策划没有的 a跟b想拿提成 我就提出给我发工资 结果a说我们都是股东了 没工资的 这种情况合不合理? 我的权益是不是受侵害了呢?
2024-10-18 16:07您的担忧是合理的。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合伙人之间通常会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包括对公司的决策权和分红比例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公司章程获得相应的报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与A之间的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仲裁机构寻求帮助,以确定如何分配利润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合同、协议以及关于财务和股权的相关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