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于2019年4月份将一辆奥迪A4L车二次抵押给一家二次抵押车公司!贷款金额3万8千元,利息2分,每月停车费500,每月打利息!到2020年3月份,因为疫情原因没有还上利息,到2020年4月份逾期两个月了!期间微信和他们也业务员交谈过几次,也和对方约定过还款日,我也说过要是再还不上就把车卖了这样的话!没过几天她就把车卖了!又过了几天他们公司人给我打电话问我是不是把钱结清把车开走了!我说没有,他们说他们业务员离职了,给了他们钱把车开走了!因为我的车是2018年4月份买的二手车,车贷是58金融的,到现在也逾期一年多了,我现在想把车找回来,问那个业务员谁买走车了,他不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0-11-20 15:24